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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金融管理专业(本科)专业设置

时间:2008-6-9 16:47:48 作者:项目部 来源:北京考试院

(专业编号:01C0203)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改革开放,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需要,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方针指导下,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吸收有关领域的新知识、新方法,培养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金融管理方面应用性、职业性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金融管理专业属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类专业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才兼备,能从事金融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要求考生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考生能够较系统的理解和掌握金融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经济管理法规、政策,能较好的运用所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并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6

 

5

00938

组织行为学(二)

6

 

6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4

 

7

00939

商业伦理导论

4

 

8

00940

战略管理教程

5

 

9

00086

风险管理

5

 

10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11

00208

国际财务管理

5

 

12

00943

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5

13

00160

审计学

4

 

14

00157

管理会计(一)

6

 
 

10093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说明:已获得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公司法律制度研究、高级财务会计两门课。

五、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主考院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六、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1、经济类、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它类专科毕业生接考本专业,须加考商务交流、财务管理两门课程。

北京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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