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指南——毕业实践
毕业实践工作含毕业实习、毕业作业制作、毕业论文撰写等工作,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创造能力、进行综合的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应用性人才必要的基础训练和从业、创业的适应阶段。
并非每个专业都需毕业实践,各专业是否要求毕业实践视专业及课程要求而定。考生可登陆:北京考试院查询。
1、 实践考核管理
1) 报考
实习、实验、设计考核的报考日期安排在每次笔试成绩发放后,一般在每年6月、12月中下旬,具体报考日期、地点、课程安排、报考方式及手续见《北京考试报》与北京考试院通知或自考办张贴的通知。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物理(工)课程除外)及报名事宜由北京大学计算机系负责安排。请考生关注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网站。从2006年开始,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报下一个季度的实验考试。考试成绩于每年6月15日—17日,12月15日—17日在区县自考办发放。
2) 考核
2000年以前,北京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计分制分为5分制(如英语专业口语,按1—5分评总成绩,3分为及格)和五级分制(如毕业论文,按不及格至优5档评定)两种方式。
从2001年开始,所有实践环节课程(包括课程的实验、实习、大作业、上机等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计分制,全都改为四级制,即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2、 办理毕业手续
每年6月、12月12日成绩发布同时开始办理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手续。凡专科、本科按现行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考核、毕业论文及设计)成绩合格的考生,需于成绩发布之日起6日内登录相关网站提出毕业申请,并根据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凡逾期未办理毕业手续者随下期办理,毕业时间顺延,未按时领取证书者随下期领取。
3、 领取毕业证书
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区县自考办会根据当年办理毕业手续的规定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一般来说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为:上半年毕业生7月20日后领取,下半年毕业生于次年1月20日后领取。
4、 毕业证书说明/查询
北京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加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及主考院校两枚公章,学位证书加盖主考院校相关公章。毕业生可登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查询证书真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