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月考试安排
时间:2008-6-17 18:08:10 作者:项目部 来源:北京考试院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最大的开放式教育考试形式,每年1月、4月、7月、10月进行各课程考试,其中04月的考试安排为第二、三周的周六、日四天。
2008年04月的考试时间为04月12、13、18、19日。
考前提示:
- 考前应了解各科的考点位置、行车路线及周边环境;
- 考前按照考点要求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验;
- 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以上均为原件),证件不全者不能考试;
- 考试可以携带:铅笔(填涂光电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必要的文具。非数学类课程需要计算时,可使用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 考试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电子记事本(如文曲星、商务通等)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数学类课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 禁止使用:涂改液、胶条,考场内严禁考生相互借用文具;
- 考生必须到考试通知所指定的考场、座位应试,走错考场、坐错座位者,成绩无效;
- 考试实行分卷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
- 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考试过程中不可以询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问题,若对试卷分发有疑问或文字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 考试期间不可以上厕所,不论何种原因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 考试结束铃响之后,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迅速离开考场;
- 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